[摘要] 近日,徽州区出台政策,鼓励农民和区外人员进城购房落户,以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
近日,徽州区出台政策,鼓励农民和区外人员进城购房落户,以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
该区规定,进城落户农民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分配权继续保持不变。鼓励农民、区外人员进城购房落户。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区政府按每亩不低于5万元给予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区政府按每亩不低于3万元给予奖励。购买非住宅类商品房给予一定比例补贴。自2016年12月起,凡在徽州区购买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开具销售发票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由区财政按计税购房总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购买非住宅类二手房,开具销售发票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由区财政按计税购房总价的0.5%给予购房补贴。免征契税部分不再享受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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