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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

市房管局  2017-05-12 09:19

一、2016年职能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改善民生,全力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1.超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实行月督查、月通报,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2016年全市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157套,占目标任务的110.09%;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2193套,占目标任务的100.05%。

2.稳步扩大住房保障及租赁补贴发放范围。住房保障范围从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2016年已分配公租房2436套,占年度目标345.53%。历年累计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含廉租房)分配率达76.32%,居全省前列。逐步将住房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为主转变为分档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并针对保障对象不同收入水平,建立差别化租金补贴机制。新增发放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200户任务全面完成。

3.切实加强保障房分配使用管理。严把保障准入关,严格分配程序,健全合同管理。对1846户住户的入住资格进行了认定和租金标准核定,建立住户信息台账和电子信息档案。通过实施保障对象自行申报、动态管理和社区核查、群众举报查实等制度,形成常态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核查机制。推行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制度,采取租金收入和政府预算安排相结合、物业管理和保障对象自我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使有限的保障性住房良性循环,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二)坚持多措并举,切实落实房地产去库存

1.全力加快房地产去库存政策落地。出台全市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去库存稳市场具体措施17条。截至2016年底,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比上年末减少80.5万㎡;去化周期32个月,去化周期比上年末减少7个月。

2.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制定《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县制定出台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印制购房券,搭建中心城区房源信息平台,组织中心城区22家企业进入平台供棚改居民选择。2016年全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62.92%,中心城区达到85.68%。

3.认真研判市场引导企业促销。加强房地产市场动态分析,每月上报市政府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搭建营销平台,通过举办春秋季房产交易会、组团参加外地市特别是京福高铁沿线城市的房展会等方式开展营销推介活动,激活房地产市场。

(三)加强市场监管,有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引领经济发展。2016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呈增长态势,全市房地产完成投资111.21亿元,同比增长9.86%。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174.45万㎡,同比增长26.77%。全市二手房销售面积98.92万㎡。

2.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综合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考核等制度,实现在建楼盘监管率100%。实行存量房网签,规范存量房市场销售行为。联合市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开展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及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对中心城区30家开发企业及20家中介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约谈1家,暂停商品房预售1家。成立全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展会员单位170余家,建设企业诚信体系,引导企业自律。

3.完善体制机制推动物业管理工作规范化。出台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规范管理、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三个方面,落实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物业管理机制。出台前期物业招投标、退出项目管理、履约保证金管理三个暂行办法,完善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制定完善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管和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将文明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动态监管和考核范围。

(四)强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

1.积极支持配合政府重大改革。做好房屋登记职能划转的相关工作,将房屋产权登记、档案信息查询等业务移交市不动产登记局,并移交房楼盘表信息、历史档案数据、房屋权属登记等房屋档案电子数据2130G。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老街直管公房划转移交工作,对所有的直管公房进行了清理核查、建档造册,将老街区域内327套约32499.85㎡的营业用房和住宅房全部移交。

2.着力推进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有序衔接。完成全市房屋交易数据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各区县房屋交易信息的互联互通。推进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交易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实现各业务系统间的信息共享。继续做好房产档案管理工作,2016年共整理房产档案14487件,查询调档14102人次,出具各项证明2829份,接待客户领取抵押存放我处的房产证3280余件。

3.有效加强直管公房管理。强化安全管理,对公房用电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危房进行解危改造,建立公房安全巡查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实行维修承诺制,全年投入公房维修资金56.99万元,大、中维修70余处,维修面积6.5万㎡。强化租金管理,对沐春家园25间店面进行了公开招租,入库租金物业费16万余元。

4.有序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和市场调研,不断规范房屋征收程序。定期举办培训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依法征收的意识和水平。督促基层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规定将房屋征收的相关信息在政府网站、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杜绝暗箱操作。

5.切实规范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设立维修资金电子查询系统,完善维修资金使用应急机制。出台简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2016年全市共收缴维修资金1.33亿元,使用503.9万元。

6.扎实做好白蚁防治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2016年共签订白蚁防治合同27份(新建房屋的白蚁防治合同签订率100%),白蚁预防面积 77.7万㎡,灭治白蚁50户,灭治面积6500㎡。完成房屋安全鉴定报告28份,鉴定面积约1.3㎡。

二、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年组织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16次,组织召开专题研讨3次,撰写心得体会共计42篇。通过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班子成员上党课、专家辅导、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等多样化方式,进一步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等系列活动,引导党员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强化执行力,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二)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支部推进落实、内设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落实“四个清单”制度,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各16个,已全部整改销号。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下谈一级的原则,共开展谈话22人次。开展“4+4”专项整治活动,共计排查问题3个,完成整治3个。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效能建设。完善作风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信访诉求办理、督办事项销号管理、分析总结问题反馈并督促改进等机制。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效能建设和政府提速工程的各项要求,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实行“容缺预审预批”、强化企业帮扶等,缩短行政审批办件时限50%。高度关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领导信箱、来信来访、平台热线以及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快速受理、综合研判。2016年办理人大政协提案9件,受理信访件22件,答复率100%;参加政风行风热线6次,解决问题27个;受理市民热线、民生热线等群众投诉287件,答复率100%,满意率达98%。主动开展机关和下属单位效能督查,查纠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行政行为瑕疵等问题12个,并督促逐一整改落实。

三、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房地产类企业市场行为仍然存在不规范现象。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存在违规收取认筹金,违规交付商品房行为。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及时延续备案,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业务操作不规范。部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差,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等。

(二)房屋征收难度大,影响棚改工作进度。在棚改地块房屋征收谈判中,由于房屋产权关系复杂、违章建筑的界定以及群众期望值过高等因素,导致征收谈判存在较多不确定性,许多项目很难按计划或实施方案推进,影响棚改项目推进。

四、2017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1.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7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6954套、基本建成2208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50户。在抓好项目落实和政策研究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通过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年终考核等方式,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2.抓好公租房建设和分配。督促区县政府加快公租房建设,加大公租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放宽户籍、收入条件限制,依托居住证制度,将保障范围扩大至城镇常住人口。开展公租房分配专项督查,调度指导各区县加快分配进度。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将公租房分配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3.继续抓好审计整改。加强沟通,在省住建厅和审计部门指导下,对已完成整改的,督促各区县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完善整改资料备查;对正在整改的,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单位、下一步整改措施和计划完成整改时间。

(二)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1.继续抓好去库存的各项工作。对各区县去库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积极促销,加大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引导开发企业对非住宅商品房进行转型利用,鼓励开发企业自持经营。继续推进棚改安置货币化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实现中心城区货币化安置比例达100%。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比上年末减少50万㎡,去化周期减少到29个月。

2.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完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建立中介机构及人员信息用档案制度及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健全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和房地产中介市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

3.物业管理再上台阶。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准入、退出、日常动态监管及年度考核,逐步淘汰一批服务水平差、管理低下的企业,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同时指导和监督各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精神。

(三)进一步做好其他各项房地产管理工作

加强对区县房屋征收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程序。完善征迁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积极化解征迁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维修资金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宣传,提升市民对维修资金相关政策的知晓度。进一步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细化直管公房分类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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