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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房产销售大检查细则刚刚公布!

安徽楼市  2017-11-08 09:16

[摘要] 安徽楼市重磅消息,全省房产销售大检查明细公布,每个区至少查5家楼盘、5家中介每个县至少查3家楼盘、3家中介,合肥积极配合湖南省交叉检查,开发商和中介都要颤抖了,超级重磅消息,安徽全省房产销售大检查明细发布。

安徽楼市重磅消息

全省房产销售大检查明细公布

每个区至少查5家楼盘、5家中介

每个县至少查3家楼盘、3家中介

合肥积极配合湖南省交叉检查

开发商和中介都要颤抖了

超级重磅消息

安徽全省房产销售大检查明细发布

超级重磅!安徽省物价局官网发布了“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备受关注的检查细则全部公布!

通知中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巩固2016年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成果,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监〔2017〕168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看点1

检查的时间和对象

本次检查的时间为即日起至11月30日。

检查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中介机构门店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看点2

检查的数量和方式

本次检查由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开展,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直接开展市辖区的检查工作,并按照“双随机”的要求,组织所辖县(含县级市)之间开展交叉检查。只有1个县的,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开展检查。

全省除合肥市外,每个县至少检查3家在售楼盘和3家二手房中介机构门店,每个市辖区(含县级市)至少检查5家在售楼盘和5家二手房中介机构门店。

本次检查可采取抽查和摸底、暗访等方式开展。采取抽查方式的,要严格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采取摸底、暗访方式的,要对摸底、暗访情况进行记录备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合肥市不再安排检查任务,但要积极配合湖南省交叉检查组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检查资料。

看点3

相关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紧密配合。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商品房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立即启动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通知》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检查,既要紧密配合,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又要各负其责,在各自权限内依法处理查出案件。

(二)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请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于11月10日前,将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分别报送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邮箱:jianchasishi@126.com)、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处,邮箱:475968163@qq.com);12月15日前将联合检查工作报告(含2件典型案例)、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通知》中的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分别报送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处)。

看点4

合并相关检查

为避免重复检查,请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同时做好2017年度房地产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另请合肥、淮北、亳州、宿州、池州、黄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六安、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市住房城乡建委,滁州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按照《安徽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7〕175号)、《安徽省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办法》(商改联〔2017〕1号)等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做好2017年度房地产类企业“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检查工作。具体检查范围另行通知。

国家两部委联手行动

严打商品房销售9大行为

安徽开始动手了!据了解,今年11月初,国家发改委、国家住建部官网就相继发布了关于开展范围内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文件通知,要求各地严查,安徽跟进其实并不意外。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各地检查方案11月10日前提交国家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另外,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检查报告(含6件典型案例)、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另外,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检查报告(含6件典型案例)、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责任编辑/汪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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