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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规划公示中!未来,黄山市的这个地方将...

房天下黄山站  2018-10-15 16:32

[摘要] 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公示

《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公示

《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经省政府批复实施以来,规划得到有效落实,城市空间布局合理。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理念的树立,总规也存在一些需要优化调整之处。依据《城乡规划法》,经省政府同意,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下,我市启动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工作。2018年9月19日,《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通过专家评审。现将修改方案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18年9月25日-10月24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市城乡规划网

2、屯溪区滨江东路7-7号市城乡规划局办公楼一楼。

三、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反馈:258878589@qq.com;

2、来电反馈:市城乡规划局曹先生,电话:0559-2330656;杨鹏,电话:0559-2330509;

3、书面反馈:市城乡规划局编审中心,并请提供联系方式。

修改背景

2010年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现行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在指导黄山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实施《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及时应对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我市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从评估情况看,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改是极其必要和非常迫切的。

修改目标

为适应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根据黄山市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的批复,进行《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工作(以下简称“总规修改”)。

(一) 响应国省发展战略,打造美丽新安江模式的样板

总规修改着眼于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和系统性,统筹考虑规划、建设、管理环节,力求规划修改适应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实际要求,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品质;着眼于促进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推动城市的绿色发展。

(二) 推进城市转型发展,打造皖南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区

本次修改强化黄山市在空间布局上实现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的核心地位,打造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美丽中国先行区、重要的休闲产业基地和会展中心,支持和推动开展大黄山国家公园、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建成皖南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

修改原则

(一)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融城,以城乡生态网络为本底,优化用地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安江模式”绘制得更美更优。

(二) 坚持局部修改、动态维护的原则

保持规划期限不改变、城市发展战略不改变、城市发展方向不改变、城市生态绿地不减少、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延续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修改的原则

按照新时代国家战略、“多规合一”、构建生态网络等新形势、新要求和规划动态维护要求,重点修改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规划内容。在修改中聚焦城区,针对落实国省战略、消除多规冲突、聚焦民生保障、保障重大项目以及其他情形如地形图偏差、用地构成变化等进行分类修改和说明。

修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

(四)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五)《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03);

(六)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的批复;

(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八)《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九)《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号); 

(十一)《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2014年,国务院批复实施);

(十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十三)《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

(十四)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

(十五)安徽省、黄山市已批准的其他相关规划。

修改技术路线与重点

1、技术方法:

基于新形势新战略新要求新指引,规划修改按照以问题为导向、以人为本为原则、以生态融城为理念、以《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和《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规划为依据、以生态网络为本底的要求,工作重点围绕“联、减、增、调、删”开展工作。“联”为保障生态网络为绿底的连通性需求,“减”是指适当减少商业设施用地的建设,“增”为满足城市产业、交通、市政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设施建设需求,“调”为适应城市发展战略,适应城市双修和市场需求,完善对外交通和优化用地布局;“删”指删去不符合安徽省总体规划改革的相关内容。

2、技术路线:

1、落实美丽新安江模式,实现水清岸绿景美产业优的构建要求,对《08版总规》不适应发展和保护的部分进行适当修改;

2、按照多规合一和空间规划的要求,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重大项目专项规划等的衔接;

3、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突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注重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提升城市品质;

4、推进城市转型发展,结合自身发展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分类指导,对规划进行修改。

修改主要内容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涉及:一、因响应美丽新安江模式、实现水清岸绿景美产业优进行的修改,二、因推进多规合一建设、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进行的修改,三、因助力城市转型发展、实现城市品质与管理水平提升进行的修改三个方面。

(一) 因响应美丽新安江模式、实现水清岸绿景美产业优进行的修改  

主要是明确生态网络和城市绿带、融合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总体规划 、优化黄山经济开发区用地布局、修改局部城市绿线与横江局部城市蓝线。

(二) 因推进多规合一建设、构建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进行的修改

主要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内外通道网络的建设、修改基本农田内建设用地、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本次修改在中心城区增加建设用地斑块规模8.13公顷,甘棠城区建设用地总量保持不变。由于特殊用地8.13公顷、不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畴,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保持不变。

(三) 因助力城市转型发展、实现城市品质与管理水平提升进行的修改

主要是根据高精度地形图纠偏城市道路线型、优化城市建设用地构成,本次修改保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调整在百分之十以内,其中中心城区:岩寺组团用地性质调整约81.18公顷,屯溪组团111.58公顷,新城组团约448.77公顷。共计641.53公顷,约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9.16%。甘棠城区:用地性质调整200.41公顷,合计城市建设用地性质调整约9.90%。

责任编辑/黄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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